解释 : 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 立为王。七年 自杀。淮南 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 。自以为国近淮南 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 作兵器,而时佩其 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子 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 ,夜使人迎与 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发, 治党与颇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 绝其狱。而又 信巫祝,使人祷祠妄言。建又尽与 其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卿请捕治建。天 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 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为广陵郡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