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而 固当改正朔 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 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 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 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 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 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 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 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 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 天子後亦疏之,不 用其议,乃 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