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 大会诸侯 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 ,毋如晋何 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 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