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 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 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 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 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 耳趣行。 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 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 :“子一国 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 不疾反国, 报劳臣,而怀女 德,窃为子羞 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 赵衰等谋,醉重 耳,载以行。行 远而觉,重耳大 怒,引戈欲杀咎 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 子,偃之原也。” 重耳曰: 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曰: “事不成,犯肉 腥臊,何足食! 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