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 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 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 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 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 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 与谋反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 公卿请逮捕衡 山王治之。 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