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 害给事河 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 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 为大厩丞 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 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 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 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 史。其治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 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 大,能因力行之, 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 ,以为大逆, 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