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书奏,二世悦。於是行 督责益严,税民深者 为明吏。二世曰:“若此则可谓能督责矣 。”刑者相半於道,而死 人日成积於市。杀人众者 为忠臣。 二世曰:“若此则可 谓能督责矣。 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