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 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 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 持其尸出弃之, 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 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 前谏。随会先谏,不 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 刺赵盾。 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 ,叹曰: “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