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 西之长安。意有五 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 缓急无可使者 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 之言,乃随父 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 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 。妾切痛死者 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 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 使得改行 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 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