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 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 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 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 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 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 廉平,今 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 刑者不可复续,虽 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 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 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