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 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 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 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 ,极身无贰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 禁奸邪,信赏罚以 致治;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 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 卒为秦禽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 之事悼王 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 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 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 也,主虽困 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至 也,忠之节也。是 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 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 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 ,虽死无所恨。 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