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 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 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 嬴於此,後卒获 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 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 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 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 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 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 宝。二十年,法初 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 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 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 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 ,文公卒, 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 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