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 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 ,占曰吉,即营邑之 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 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 戎,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 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 岐以东献之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 有三族之罪。 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 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 竫为太子 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 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 立,是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