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太子学用剑,自 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 巧,乃召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 者辄诣京师,被即原奋 击匈奴。 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中令斥免,欲 以禁後,被遂亡 至长安,上书自 明。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 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 太子,遂 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 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 ,淮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逮不遣,劾不敬。 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相,事下廷尉治。 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 伺汉公卿, 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恐事 发,太子迁 谋曰:“汉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 居庭中,王旁 有非是,则刺 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 中尉,乃举兵,未晚。”是 时上不许公 卿请,而遣汉中尉宏 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 ,即如太 子谋计。汉 中尉至,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 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 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卿治 者曰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 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弗 许。公卿请削五县,诏削二县。使中尉宏赦 淮南王罪,罚以削地。中尉 入淮南界, 宣言赦王。王 初闻汉公卿请诛 之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恐其捕之,乃与太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 後自伤曰:“吾行仁 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 淮南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 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 妄妖言,言上无男,汉不 治,即喜;即 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以为妄言,非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