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 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 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 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 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 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 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 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 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 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