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 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 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 军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;为私斗者,各 以轻重被 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 粟帛多者复其 身。事末利及 怠而贫者,举以 为收孥。宗室非有军功论,不得为属籍。明 尊卑爵秩等级 ,各以差次名田宅, 臣妾衣服以家 次。有功者显荣,无功者虽富无所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