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 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 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 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 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 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 刑者不可 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 ,其道莫 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 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