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 改正朔,易 服色,法制度,定官 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尚 黄,数用 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 法。孝文帝 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 ,及列侯悉 就国,其说皆 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 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 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