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 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 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 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