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 也。以佐史无害给 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 买马河东,见 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 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 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 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 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 。为右扶风,坐怨 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 逆,当族,自 杀。而杜周任用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