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 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 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