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公以兵 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 渭之会。曰 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 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乃 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 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 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 戎败走。 於是文公遂收 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 之周。十九年, 得陈宝。 二十年,法初有 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 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为太子,是文 公孙也。五 十年,文公 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 为宁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