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四十二年,釐侯卒,太 子共伯馀立为君。共 伯弟和有宠於釐 侯,多予之赂 ;和以其赂赂士,以袭攻共 伯於墓上,共伯入釐侯羡自杀。卫人因葬 之釐侯旁,谥曰共伯,而立和为 卫侯,是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