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 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 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 至长安,未及上 书,吏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 不道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 公卿下沛郡求捕 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家 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 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 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 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中 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