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 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 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 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 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 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 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 ,何谓反 邪?”吏 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 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 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 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 不食五日 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