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 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 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 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 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 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 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 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 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 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 其事,即先自告, 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 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。 中尉大行 还,以闻,公卿 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