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 河东守尉行 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被甲 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 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 不知置辞。吏稍侵 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 吏乃书牍背示之, 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 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 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 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 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 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玺, 将兵於北军,不以此时反, 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帝 既见绛侯狱辞,乃谢曰: 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 使持节赦绛侯,复爵邑。 绛侯既出,曰:“吾 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