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 度,定官名 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 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 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 所更定, 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 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 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 ,纷乱诸事。 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 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