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 上书言意,以刑罪 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有 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 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 少女缇萦伤父之言 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 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 切痛死者 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 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 为官婢,以赎 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