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 责魏其所 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 都司空。孝景 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便 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 至族,事日急, 诸公莫敢复明言於 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 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 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 家属。魏其 良久乃闻,闻即恚 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 其复食,治病, 议定不死矣。乃 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 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