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 ,楚之吴起,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 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 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,极身无贰虑,尽 公而不顾私; 设刀锯以禁奸邪, 信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 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 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 使私不得害公,谗 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 行不取苟容,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 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 事越王也,主 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 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 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 至也,忠之节也 。是故君子以义 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 无所恨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