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 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 被可以葬者。取庸 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 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 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 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 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 反邪?”亚 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 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 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 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 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 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