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 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 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 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 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 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