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 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 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 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 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