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 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 不熟,灵公怒,杀宰 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 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 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 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 之,使鉏麑 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 节,鉏麑退,叹 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 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