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 而桓公卒,会 竖刀等为内乱,齐 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 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 侍者在桑上 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 其他!必死於此 ,不能去。”齐女 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 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 不求,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 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 ,重耳大怒,引戈欲 杀咎犯。咎 犯曰:“杀臣成 子,偃之 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 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