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 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 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 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 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 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 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 “杀忠臣 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 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