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,长姬 生悼太子师, 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 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 有宠哀公,哀公属之其 弟司徒招。哀公病 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 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 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 楚。楚灵王闻陈 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 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