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 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 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 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 随父西。上 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 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 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 生而刑者不可复 续,虽欲改过自新 ,其道莫由 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 身为官婢, 以赎父刑罪,使 得改行自新也 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 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