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 至孝文二 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 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 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 悉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 ,谦让未 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 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 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 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 ,乃短贾生曰: “雒阳之人, 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