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 刑罪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 “生子不 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 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 ,乃随父西。上 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 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 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 改过自新,其道莫 由,终不可得。 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 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 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