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 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 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 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 当刑。妾 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 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 得。妾原 入身为官婢,以赎 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 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