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 鲍立,是为桓公 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 人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 公既立,娶蔡女 。蔡女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数 如蔡。桓公之 少子林怨厉公杀 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 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 陈他”,罪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