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 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 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 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 沛郡治。元年冬 ,有司公卿下沛郡 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 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 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 又疑太子使白嬴 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 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 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 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