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 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 ,兴礼乐,乃悉草 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之法。孝 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 定,及列侯悉就 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 以为贾生任公卿 之位。绛、灌、东 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 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 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 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 生为长沙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