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 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常 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 书告勃欲反, 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吏,狱吏乃书牍背 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 。公主者,孝文帝 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 ,故狱吏教引为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 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 玺,将兵於北军, 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反邪!”文 帝既见绛侯狱 辞,乃谢曰:“ 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绛侯, 复爵邑。 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