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 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 母。及桓公 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 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 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 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,故春 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