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 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 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 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 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 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 息为相,主国政 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 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 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朝,荀 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 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 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