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是 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 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 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 不得立, 为陈大夫。厉公之 杀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 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