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五年, 太子学用剑,自以为人莫及,闻郎中雷被巧,乃召 与戏。被一再辞让,误中太 子。太子怒,被恐。此时有欲从军者辄诣京师,被即 原奋击匈奴。 太子迁数恶被於王,王使郎 中令斥免, 欲以禁後,被遂亡至长安, 上书自明。 诏下其事廷尉、河南。河南治,逮淮南太子,王、王后计欲无遣太子,遂发兵反,计犹豫,十馀日未定。会有诏,即讯太子。当是时,淮 南相怒寿春丞留太子 逮不遣,劾不敬。王以请相,相弗听。王使人上书告 相,事下廷尉治。踪迹连王,王使人候伺汉公卿 ,公卿请逮捕治王。王 恐事发,太子迁谋曰:“汉 使即逮王,王令人衣卫士衣,持戟居 庭中,王旁有非是,则刺杀之,臣亦使人刺杀淮南中尉,乃举兵 ,未晚。”是时上 不许公卿 请,而遣汉中 尉宏即讯验王。王闻汉使来,即如太子谋计。汉中尉至, 王视其颜色和,讯王以斥雷被事耳,王自度无何,不发。中尉还,以闻。公 卿治者曰 :“淮南王安拥阏奋击匈奴者雷被等,废格明诏,当弃市。”诏 弗许。公卿请废勿王,诏 弗许。公 卿请削五 县,诏削二 县。使中尉宏赦淮南王罪 ,罚以削地。中尉入淮南界,宣言赦王。王初闻汉公卿请诛之 ,未知得削地,闻汉使来, 恐其捕之 ,乃与太 子谋刺之如前计。及中尉至,即贺王,王以故不发。其後自伤曰 :“吾行仁义见削,甚耻之。”然淮南 王削地之後,其为反谋益甚。诸使道从长安来,为妄妖言,言 上无男,汉不治, 即喜;即言汉廷治,有男,王怒, 以为妄言,... 更多 >>